后勤基建处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日常维修保障工作和水电暖消耗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 日常维修管理范围

(一)给排水,包括全院水、暖、下水管网。

(二)供电线路及室内外照明设备的维修更换。

(三)门窗、桌椅维修。

(四)水、电、气表抄表记录。

(五)开闭站、换热站及开水、澡堂等设施设备的更换。

(六)日常零星维修维护。

(七)做好网络报修平台工作和维修数量统计汇总工作。

(八)每周一上午开例会,总结安排相关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 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工作职责

     1.水暖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的供暖管道及自来水管道、污水管道的检查与维护。

2)负责学院茶炉、浴炉,换热站的检修及维护工作,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安全供应及正常运行。

3)负责全院公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热水器、桌、椅、门、窗、玻璃等)的检查与维护工作。

4)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服从调配和指挥,及时完成各级交付的有关维修任务。

5)主动检查,规范操作,消除隐患,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6)做好节水,用水工作。

 2.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的电力线路,照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熟悉全院的电路线网,确保全院用电的正常运行。

2)参与全院电力线路、照明设施的改造与安装工作。

3)了解全院各用电设备的性能及用电情况,熟悉电力安全技术和维修有关规程及标准,确保安全用电。

4)主动检查,规范操作。

5)在保证教学及各部门的正常用电情况下,做好节电工作;做好对内、对外各部门用电的安全检查工作。

6)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服从调配和指挥,及时完成各级交付的有关维修任务。

3.司炉工岗位职责

1)对换热站的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合理地操作运行。

2)完成锅炉设备及煤气管道,阀门等的巡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锅炉设备安全运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做好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记录。

4)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

5)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关制度进行操作,保证锅炉及相关机器设备高质量、高效益运行,正确做好设备的养护与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木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本工种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2)负责木门、窗及建筑物木制结构部分的维修,零星小件木制品的修复和制作。

3)负责木构件的玻璃修配及安装,负责木门锁的调换及新装。

4)要经常巡视、检查公物损坏情况,做到及时维修,把公物损坏率降到最低程度。

5)厉行节约,合理用料,杜绝材料浪费和外流。

6)服从统一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5.抄表员岗位职责

1)认真按时对学院内的所有水电表的用量进行登记,并对登记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对学院内外围水电用户使用的水电暖费要按时下发催费单,通知其及时缴费,收到回单后及时登记并与财务处核对数据,注明缴费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保管员岗位职责

1)保管员要根据库存及使用情况拟定采购计划,提前填写《采购计划申报表》,科长审批后报分管副处长,处长审定,最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2)保管员根据采购计划通知供货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供货,由保管员验收登记入账;科长与分管处长共同核实。

3)材料领用时,填写出库单领取材料,相应做好维修用途登记,需做到材料的入库、出库及库存相符。

4)废旧材料收回后,由保管员保管,以后维修时当作配料使用,不得私自处理。

5)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7.值班人员职责

1)水电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

2)值班人员需全面了解和掌握学院各处水电等设施具体情况。

3)值班人员经常对学院内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告。

4)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严禁喝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及时处理故障,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5)值班室电话是保持与学院各部门联系的重要通讯工具,不得私用,保持线路畅通,不能关闭手机。

6)值班人员除做好维修设备巡视外,须做好科内清洁卫生。

7)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全工作规程等。做好科室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二)岗位工作要求

1.实行上正常班和24小时倒班相结合工作制,当班期间积极完成报修任务。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难以排除的故障填写登记表,上报请示,视故障情况作出抢修决定,并及时汇报处领导。

2.水电值班人员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3.维修人员实行巡查划区包干制,负责包干区内水、电、暖等设施的巡查,确保运行安全并取得各部门的配合,宣传督促节水节电等。

三、 劳动纪律

(一)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规范,否则,出现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二)按学院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按照交接班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上班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包括干私活、玩电脑等,严禁饮酒,饮酒后不得进行维修工作。工作无故完成不了、推拖,按旷工处理。

(四)有事需要请假的工作人员,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天以内(含一天),经分管处长批准;两天以内(含两天),须经处领导批准;超过两天报院领导;公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无故不到或无故擅离工作岗位工作人员,按旷工办理,扣除当日双倍工资或津贴。

四、 项目维修

超出日常维修维护范围的大型维修项目,按照学院《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申报维修。

(一)有关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勘查,制定维修方案,按照国家建筑维修确定初步预算,然后填写《维修项目改造报告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审批,获准后实施。

(二)对工程要按照项目合同进项监管,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通知相关部门确认,填写变更单,工程完工后汇总确认工程量,交监审处决算。

(三)完工后报学院组织工程验收,保存《维修项目改造报告单》、工程量预算单、工程量变更单、验收单、前期勘察和验收登记表及影像资料。

(四)应急小型维修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验证,并通知施工部门进行抢修,并确定价格,随后填写《维修项目改造报告单》,获批后留存《维修项目改造报告单》和抢修前后的影像资料。

(五)填写《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专项经费审批表》。

 五、 教学楼及食堂的维修规定

     每年暑假对教室的桌椅进行一次维修,由教务处教室管理科验收。门窗、门锁和吊扣每学期开学前维修一次。学期中间损坏如需维修,填写维修单确认价格后进行维修,系部把所需经费划转到后勤与基建处作日常维修费用。食堂所需维修,每次填写维修单确认,半年统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