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 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政策法规研究、咨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教育教学项目建设,教育事业统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改革性的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统计诊改科(诊断改进科)和重点项目建设科4个科室,并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科
1.负责研究分析国家、自治区职业教育政策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对学院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咨询和论证,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负责研究分析国家、自治区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为学院贯彻、落实民族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3.负责学院依法治校和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学院章程起草、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
5.负责学院规范性文件的复核把关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6.为学院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发展规划科
1.围绕学院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分析研究,为校领导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统筹学院各类发展规划,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
3.负责编制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并监控规划实施。
4.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统计诊改科(诊断改进科)
1.统筹学院教育事业数据(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数据、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2.统一审核学院对外发布的重要数据。
3.统筹学院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含专业认证)。
4.负责学院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撰写
5.帮助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管理自治区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和撰写自治区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6.负责部门网页管理、宣传工作。
重点项目建设科
1.统筹学院教育教学重大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2.统筹学院“双高建设”任务(项目)申报、实施、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3.负责学院重大合同的审核把关。
4.完成其它临时性重要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