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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估的通知

[ 2023-12-28 ]

根据《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纳入评估范围。

二、评估时间

2024年1月5日9:30分开始,应聘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评估指定地点。

三、评估地点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明志楼605。

四、评估方式

评估认定由专业课试讲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60分,面试占40分。

(一)专业课试讲

专业课试讲时长为20分钟,由评估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

(二)面试

面试时长为10分钟。通过应聘人员陈述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及成果等)、专家提问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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